政府信息公开
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长营子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长营子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新邱区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营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具体承办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务。

办公地址: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大街55号长营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0418-286162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新邱区辖区内各级政府及部门有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可通过意见箱举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也可通过意见箱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关的内容,对恶意留言将自动屏蔽。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公众参与决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结合乡镇职能持续拓展公开内容。

(二)公开内容

1、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村(社区)“两委”人员、各站所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2、国家、省、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本镇贯彻落实情况;

3、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

4、镇级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明细;

5、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核、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发放使用情况;

6、镇村债权债务、村级筹资筹劳、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处置信息;

7、低保、医保、养老、残疾人补贴、优抚救济、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款物发放分配情况;

8、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镇级重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目录与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就业帮扶等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监督检查信息;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及灾后救助相关内容;

12、镇级权责清单、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13、公益性岗位、村干部选聘、表彰公示、人事任免信息;

14、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重大会议纪要、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1、线下查阅阵地:长营子镇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镇综合文化站、各村(社区)信息公开栏;新邱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

2、媒体辅助渠道:区级融媒体、镇村政务微信、乡村广播、宣传公告栏;

3、其他公开形式:现场公示、会议通报等。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按区级统一部署集中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获取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本镇在公开前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保密审查;仅按照信息原始状态提供资料,不承担搜集、加工、汇总、分析义务,确需脱敏脱密处理的除外。凡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受理,引导按党务公开渠道办理。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牵头制作机关;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开由本镇党委、镇政府制作的各类政府信息,以及由本镇保存、履职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下属机构负责公开本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制作、牵头编制或保存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结合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对应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精准对接信息公开主体,提升申请办理效率。

(二)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长营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受理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提交申请,均需填写《长营子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纸质表格可到镇党政办现场领取,或在新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fxxq.gov.cn/content/2026/1087113.html)下载打印。

1、公民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人、社会组织申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填写《申请表》必须完整载明:

1、申请人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所需信息详细特征: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地块、项目名称等便于检索的描述;

3、获取信息的形式、送达途径。

(四)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完整材料到长营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地址: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大街55号镇政府党政办,受理时间:8:30—17:0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

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EMS特快专递邮寄,信封显著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接收普通快递。收件地址: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大街55号长营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123000,联系电话:0418-2861624

3、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s://www.fxxq.gov.cn/content/2026/1087113.html),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cyzzrmzf@163.com,通过电子邮件等互联网渠道提交申请后,请拨打本指南中的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办理时间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处理程序与时限

1.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 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明确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书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书面答复分类处理

依据《条例》规定,区分情形出具书面答复:

1、信息已主动公开:告知申请人线上、线下获取渠道;

2、信息可公开:直接提供资料或告知获取时间、方式;

3、依法不予公开:列明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4、检索无对应信息:告知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非本机关制作/保存:告知主管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6、重复申请相同信息且无新事实理由:不予重复处理;

7、属于不动产、工商登记等专项查询信息:告知按专项法律法规办理;

8、信息可区分处理:提供可公开部分,对不予公开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无重大公共利益需求的不予公开;不公开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依法公开并书面告知第三方;

10、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信访、投诉、举报: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指引对应信访渠道;

11、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且无法按期答复的,协商确定延迟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七)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对申请数量、频次超出合理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出具收费通知列明依据、标准、金额、缴费渠道;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20个工作日内缴费,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处理期限自缴费完成次日起重新计算。低保、特困群众凭有效证明可申请费用减免。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定为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禁止公开,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2、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公开的信息;

3、机关内部事务信息: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内部工作流程材料;

4、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函件、请示报告、未定型行政执法案卷等过程性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5、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和举报。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附件

1、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向长营子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特快专递”式样

3、长营子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图

下载附件:新邱区长营子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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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请尽可能详细的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便于本机关查询、提供。

向长营子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特快专递”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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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营子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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