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政办发〔2020〕22号新政办发〔2020〕22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新邱区2020年“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解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2020年推进“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解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住建领域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着重解决我区“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任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推动问题化解。2020年5月底前要完成住建领域“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遗留问题“两项”攻坚任务的80%,11月底前“两项”攻坚任务要全部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是健全工作台账。区住建局负责对省级征收拆迁信访遗留问题台账和阜新市2020年国有土地(回迁难)整改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确认问题现实状态,制定出新邱区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二是制定解决方案。制定区《解决“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解决措施等,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扎实推进。
三是实行销号制跟踪管理。实行挂账“销号制”和“进度跟踪制”,做到化解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要对已化解的案件也要进行复查,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息访效果。
三、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
(一)基本情况:新邱区共9件,已化解5件,未化解4件
1、张兴华,新邱区佳城社区居民,网点位于米家小区,原面积98平方米,回迁后的网点面积123平方米。反映一是其米家网点在办理产权证时房产部门以该地块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原因,不给予办理产权证,时间已达5年之久。二是网点安置面积过大、对结构性差价及超出面积费用承受不起。
包保领导:伊晓光
包保负责人:王俊杰
时 限:2020年11月30日
2、丁雅芹,长营子镇长营子村居民,现户籍地为长营子村142-1。丁雅芹反映一是在08年新邱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其位于原西部钢铁营子七组32号自建房屋共七间,约158平方米,2栋猪舍面积228平方米,未予安置,且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拆迁人员将其房屋门窗拆除。新邱德盛明煤矿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将房屋拆毁,占为货场。丁雅芹要求按政策对其进行安置,要求德盛明煤矿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该信访事项无理。
包保领导:伊晓光
包保负责人:王俊杰
时 限:2020年5月31日
3、孙福霞(冯其福),新邱区长营子镇胜利村二组居民,反映在2014年胜利村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时,未将其动迁事宜。其上访所提供资料与原始调查时提供的资料,只有房照一致,其他证件所属人均为冯其福,户口簿家庭成员中也无关于冯永贵的任何信息,无法证明冯永贵与冯其福的合法关系。该信访事项无理。
包保领导:伊晓光
包保负责人:王俊杰
时 限:2020年5月31日
4、佟长玉,原新邱区新发街道海新社区居民,产权人佟向起,房照有产权面积37平方米,实际面积42平方米,临时房照98.12平方米,房屋用途是住宅,于2006年4月依法进行了强制拆迁。强拆后佟长玉多次上访,并进京非访,要求合理安置。区棚改办在经过多次接待商谈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其住房问题,采取了暂借楼房的办法先解决其居住问题,以后再妥善安置。在新发街道北东区55#楼为其临时安置一户68平方米的楼房,已经入住,该信访事项属家庭内部纠纷,正在走司法程序。
包保领导:伊晓光
包保负责人:王俊杰
时 限:2020年5月31日
(二)时限要求
(1)4月15日前,完成未化解的4户入户调查,了解案件人员诉求情况,对比前期掌握情况,列出完整诉求。同时,对已化解的5户要进行复查,采取电话回访或登门拜访的形式,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息访效果。
(2)4月20日前,对未化解案件和复查存在复访隐患的案件制定包案化解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住建部门包案,做到“一人一案、一人一档、一人一组、一人一策”,不化解终身包案,一案到底。4月25日前,将建立的报案机制情况报送市住建局。
(3)5月31日前,案件化解率要达标80%。
(4)11月30日前,省交办案件化解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解决“回迁难”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遗留问题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
二要压实责任,推动实施。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以清单式、指标化推动工作落实。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目标责任体系,力促责任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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