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9 浏览量:4 来源:新邱消防大队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4〕48号)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净化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新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治理时间和步骤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群众身边突出风险隐患,围绕落实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各方面各环节责任,从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综合施策、分类施策,全面推动实施全链条整治,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聚焦电动自行车领域存在隐患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电动自行车事故总量比2023年有明显下降;2025年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提升整治力度,压减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形成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任务分工
主要包括6个方面、21项工作内容。
(一)加强将标准宣贯运用,落实强制性要求
1.强化标准宣贯及运用。2.落实认证管理。3.推行互认协同。
(二)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源头治理违规停放充电
4.加强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5.持续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6.加强架空层安全使用管理。7.规范充电服务费用。8.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9.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
(三)大力整治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10.严查非法改装。11.加强线上、线下经营监管。12.落实登记管理。13.整治交通违法行为。14.指导即时配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四)大力整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15.规范行业发展。16.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17.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五)健全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体系
18.推动落实以旧换新。19.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
(六)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领域溯源追责力度
20.加强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21.联合惩戒违法行为。
(三)治理时间及步骤
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底,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部署发动阶段;(2)排查摸底阶段;(3)综合整治阶段;(4)巩固提升阶段。
(四)保障措施
由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新邱分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应急、工信、公安、住建、市场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其他成员单位人员适时集中办公。坚持各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治理攻坚,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各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加强基层指导,提升相关政策措施的精准度,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攻坚推进和行动质效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对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摸不实的,加大点名、通报、约谈力度。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文件解读单位: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黎占龙
解读人电话: 0418-28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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