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6-08 浏览量:8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新邱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防范工作机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新邱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防范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及一件事全链条管到底工作原则,在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燃气和建筑工程、教育卫生等五个领域建立安全生产联合防范工作机制。
一、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锐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马 达 副区长、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局长
成 员: 路昌胜 新邱交管大队队长
彭洪亮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张亮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于 阳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广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 光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丽丽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松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副局长
马 驰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孟繁达 区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赵鸣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健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跃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辑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黎占龙 新邱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周 勇 生态环境新邱分局局长
赵 亮 长营子镇副镇长
徐正浩 街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 鹏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新邱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防范工作机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邱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新邱交管大队大队长路昌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副大队长张洪飞同志兼任。
二、机制工作组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制定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明确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统一组织指挥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并提供相关保障,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新邱交管大队: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责;负责做好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交管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分析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措施;组织实施恶劣天气等特殊条件下全区公路交通应急管制工作以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客运安全管理、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等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和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三)区政府办:负责汇总报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重要信息,传达督促落实区领导批示指示;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机制,配合做好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四)区发改局: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做好全区智慧交通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解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在生产一致性方面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区教育局:负责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公共安全教育》师资、课时要求,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区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全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的遗体处理工作。
(八)区司法局:负责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实时动态交通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立法工作。
(九)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区住建局:负责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三同步”制度,做好城区道路建设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整治市区“马路市场”、早市、夜市,严禁沿街商贩占道经营。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村地区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道路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二)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提高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的快速反应能力;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员。
(十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车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质量,管控检测、汽修回收行业,检定交通计量器具。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区5-9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和追究;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区文旅广电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长营子镇政府、街基街道办事处、新发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联络群,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十七)生态环境新邱分局:牵头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噪音污染和货车扬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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