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新邱区除运雪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15-11-30 浏览量:177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新政办发〔2015〕39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除雪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根据《阜新市城市除雪规定》(阜新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文件精神,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除运雪工作的领导,调整新邱区除运雪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汤宏民       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 张铁臣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洪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许庆东       区住建局局长、市政处处长
    陈国权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金龙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 一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史广超       区环卫处处长
    樊洪民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顾凤云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金龙       益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郸       中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世亮       新邱交警大队大队长
    区除运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庆东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魏一、史广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862939。
    二、责任分工及除运雪责任区划分
    1.区住建局是城区除运雪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区除运雪工作协调指挥和组织实施。
    2.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监督、检查全区主要街路,沿街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除雪工作完成情况。
    3.环卫处负责全区主要街路(新邱大街、长新大街、阳光大街、宏运路、河汇街)的机械化除雪工作,同时,由环卫处牵头、市政处配合,负责新邱大街和长新大街无责任单位的黑色路面(新邱火车站至与阜蒙县交界处)积雪清扫、清运工作。
    4.兴隆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单位、居民优先完成本辖区内主要街路的积雪清扫和清运工作,具体任务为:
    (1)新邱大街北侧无责任单位的路边石以上人行道板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2)阳光大街北段(街基十字路口至原新邱酱腌厂)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3)河汇街北段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4)辖区内街巷路、甬道和小广场的除雪工作。
    5.新发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单位、居民优先完成本辖区内主要街路的积雪清扫和清运工作,具体任务为:
    (1)新邱大街南侧无责任单位的路边石以上人行道板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2)阳光大街南段(街基十字路口至中部道口)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3)宏运路东段(中部道口至区电视台)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4)河汇街南段(东泽茶楼至新发路)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5)辖区内街巷路、甬道和小广场的除雪工作。
    6.益民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单位、居民优先完成本辖区内主要街路的积雪清扫和清运工作,具体任务为:
    (1)宏运路西段(区电视台至天合环保制建筑材料厂)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2)河汇街南段(新发路至煤管局)无责任单位路段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3)辖区内街巷路、甬道和小广场的除雪工作。
    7.中兴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单位、居民优先完成本辖区内主要街路的积雪清扫和清运工作,具体任务为:
    (1)长营子大街(长新小区)无责任单位的路边石以上人行道板的的清扫和清运工作;
    (2)辖区内街巷路、甬道和小广场的除雪工作。
    8. 露天集贸市场、商业街(区)内的除雪任务由市场或商业街(区)的主管部门负责;沿街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住宅居民负责本单位、本建筑物及院落对应路段的除雪工作;沿街在建工程对应路段除雪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清除。(沿街单位的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9.新邱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和协调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适时对桥梁街路实施封道,协助除雪管理部门随时清除影响道路除雪的各种障碍。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区除雪指挥部落实除雪工作任务。对拒不接受除雪任务或除雪不达标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体业户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勒令其停业整顿。
    11.宣传部门负责除雪工作的宣传及跟踪报道。区电视台负责在每次降雪时及时打出动员除雪字幕,发动全区人民除雪,对除雪任务不达标或未完成的单位给予曝光。同时,利用《新邱时讯》和区政府网站对任务不达标或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除雪要求及标准
    1.专业化除雪街路要做到“以雪为令,降雪即除雪,雪中路通,雪停路净”,要达到露出道路标线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其中,小雪(降水量2.4毫米以下):雪后4小时内除净;中雪(降水量2.5毫米—4.9毫米):雪后6小时内除净,积雪在48小时内运出;大雪(降水量5毫米—9.9毫米):雪后8小时内除净,积雪72小时内运出;暴雪(降水量10毫米—19.9毫米):雪后12小时内除净,积雪96小时内运出;特大暴雪(降水量在20毫米以上):根据雪情适时除净并组织外运。
    2.属地化除雪主要街路按照专业化除运雪的作业要求,在交通高峰前完成除雪任务,有条件的单位要“以雪为令,降雪即除”。承担主要街路人行道板积雪清除任务的单位要在雪后立即清除积雪,达到露路面,见黑色路面或方砖,无残留雪片。
    3.属地化除雪街巷路和社会化除雪街路白天雪停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除雪;夜间雪停后,次日早7时前实施除雪。所有除雪区域雪停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除雪任务,除雪质量达到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整齐的堆放在路边,严禁将积雪扫(抛)向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同时,住宅小区除雪要达到小区道路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积雪堆放不得阻碍机动车辆及居民通行。
    4.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若责任区发生重叠,以责任区域中线为准,各负责本单位相对应区域。除雪要彻底,城区主要街路(含人行道)、居民小区、市场摊区要达到露出道路标线和路边石,无空段、漏段、雪条、冰包。清除的积雪应堆放在道路两侧树坑或绿化带之间,堆放整齐不阻碍机动车辆及居民通行;禁止向人行道、广场、下水道口、上水水门井、电力、电讯及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内倾倒积雪;不准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洒沙土、灰渣。对需外运的积雪,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清运出城区。
    5.对无除运雪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自愿以费代工的,可收取代除费或代运费,由区除雪指挥部统一安排积雪清除、清运任务。代除、代运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或个人开具代除、代运费发票,所得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标准由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确认。
    四、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除雪工作对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带领本部门同志积极参与除雪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高标准地完成除雪任务。
    2.区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要搞好辖区主次干道除雪任务的分工和调整,并登记造册,及时落实任务。
    3.加大监督处罚管理力度。区除雪指挥部应在降雪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除雪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调度会议、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工作按照《新邱区城市除雪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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