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15-10-22 浏览量:258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新政发〔2015〕7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15〕35号)精神,现将《新邱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经全面清理,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事项共计632项,包括行政许可74项,行政处罚369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72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61项。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行政权力要确保放到位,并指导承接部门做好承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要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区编委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逐项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运行过程、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利用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促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区编委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推动权力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五、结合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治本之策,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以公布权责清单为契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把权力清单建设和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不断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向纵深,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常态下转型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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