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11-23 浏览量:176 来源:新邱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新政发〔2015〕8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5〕33号)精神,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向纵深,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相关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区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接权上求落实,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年,全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实现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制定并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资质资格认定、企业办事关卡、审批中介事项及审批中的繁文缛节,出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成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制定公布工作。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认真做好取消的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我区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研究提出指导规范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市、区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纠正明取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要求及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具体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结合我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加以推进。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我区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我区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依托省、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协助做好与省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市建立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做好全区职业资格许可的清理和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区职业资格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转发市有关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全区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是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性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我区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规范完善,依据市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我区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收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收费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的政策。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省制定的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办法,做好我区“一照一码”的有关工作,配合省做好改造升级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系统和“三证合一”综合登记业务系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开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放松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管制,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依托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区企业信息数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的要求,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省、市部署,建设我区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依托省、市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工商登记网上办理。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有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双引擎”,研究推进全区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逐项检查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整改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确保接到位、管到位。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管得好、管得住。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要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做好我区的有关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清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研究制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依托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按省、市要求开展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优化政府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体现改革的成效。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做好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他们承担;确需政府参与的,要实行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也要尽量采取这种模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企。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加大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改革的督查力度。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改革方向。要切实提高改革效率,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和任务书。要建立奖惩机制,对主动作为的要积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问题导向
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和路径,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企业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改革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工作优先位置,着力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四)强化督促检查
区政府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各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清障除碍。把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考评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坚决打通“接、放、管”举措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舆论引导
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各项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力度,广泛凝聚改革共识,调动全区群众更多地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
1* | 完成区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 区审改办(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2015年9月末前完成 |
2 | 完成区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制定和公布工作。 | 区审改办 区法制办 | 2015年9月末前完成 |
3 | 认真做好市政府取消的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区审改办牵头 (等待阜新市) | 全年工作 |
4* | 全面清理区政府部门设定的非许可审批事项。 | 区审改办牵头 | 2015年10月末前完成 |
5* | 接收市下放,取消和下放一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 区审改办牵头 | 2015年12月末前完成 |
6* | 代区政府起草新邱区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 区审改办牵头 | 市政府文件出台后进行 |
7 | 参照市政府有关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指导规范区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 区审改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8 | 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 | 区审改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9 | 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 区审改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 |||
10 | 按照市要求接收、取消投资审批权限。 | 区发改局(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2016年12月末前完成 |
11 | 落实省、市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区发改局牵头 | 2016年12月末前完成 |
12 |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前期手续。 | 区发改局牵头 | 2016年12月末前完成 |
13* | 根据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我区实施意见。 | 区发改局牵头 | 按市办法适时制定 |
14 | 根据市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提出我区贯彻实施意见。 | 区发改局牵头 | 按市办法适时制定 |
15* | 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协助做好与市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 | 区发改局牵头 | 按市要求按时完成 |
16 | 根据市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的具体办法,制定我区实施意见。 | 区发改局牵头 区住建局配合 | 按市要求按时完成 |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 | |||
17* | 根据市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 | 区人社局(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市政府文件下发后进行 |
18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的有关工作。 | 区人社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19 | 加强全区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 | 区人社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 | |||
20 | 转发市制定出台的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区财政局(协调小组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市文件出台后适时进行 |
21 |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2* | 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3 |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 区发改局(区物价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4 | 指导和督促区政府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全区性及区政府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5 | 编制并公布全区性及区级部门和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其中,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区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公布)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6 |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7 | 做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
28* | 依照我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办法 和市“三证合一”综合登记业务系统,在我区实行企业登记“一照一码”。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按照市要求开展 |
29 | 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公开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30 | 按照省、市的有关部署,放松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管制,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按照市要求适时开展 |
31 | 落实《区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政府文件出台后落实 |
32 | 依托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区企业信息数据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33 | 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34* | 按照工商总局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实现工商登记网上办理。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 |||
35* | 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 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 全年工作 |
36 | 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 | 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各有关部门自查;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 |
37 | 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 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各有关部门自查;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织核查。 |
38 | 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研究哪些确需保留,哪些应该取消或下放。 | 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分别负责 | 按照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的计划和要求完成 |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 |||
39 | 起草区政府关于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市政府文件出台后起草 |
40 |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编制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清单。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完成 |
41 | 依托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42 | 按照《阜新市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工商部门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按市部属开展 |
43* |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44 | 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搞好法律、政策、信息、技术、标准、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为创业创新搭台助力。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 | |||
45 | 推进县区政府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 |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2015年末前完成 |
46 | 对区政府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商事制度改革情况、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47 | 对区政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布权力清单,公布区级收费目录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等开展专项督查。 |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48 |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实地督查,开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服务情况的实地督查。 | 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其中标“*”号者为重点督办事项。
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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