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邱区高山子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5-06-16 浏览量:27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充分整合我区旅游资源,探索和实行符合地区实际的景区管理模式,加强对景区规划、招商、建设、管理、资源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管,快速推进景区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邱区高山子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占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敖士纯  长营子镇镇长

王钧伍  区旅游局局长

许庆东  区住建局局长

孙奎新  区农经局局长

成  员:孙铁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立霞  区民宗局局长

伊晓光  区发改局局长

黄志杰  区外经局局长

陈福民  区安监局局长

陈国权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魏  一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  丽  区爱卫办主任

徐治国  公安新邱分局副局长

田慎山  国土新邱分局局长

王永利  区旅游局副局长

陈宝林  长营子镇副镇长

孙树军  环保新邱分局局长

黎占双  新邱消防大队指导员

齐永刚  七家子村委会主任

张友文  五家子村委会主任

郭  帅  赵家沟村委会主任

郭晓红  台头皋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钧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风景区区域内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研究风景区旅游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风景区区域内的各项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风景区区域内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新邱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区域范围,即南部山区30平方公里(以下简称旅游规划区),涉及(长营子镇七家子、台头皋、五家子、赵家沟4个行政村)的景区、景点的统一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旅游管理、涉旅综合执法、拆违治乱、环境卫生等工作。

2.负责风景区域内建设项目(旅游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及其他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3.负责策划和实施景区的节庆活动,组织协调旅游区域合作和处理有关违法行为及景区内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4.行使新邱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成立领导小组是促进我区旅游资源统一开发与保护,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南部山区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镇街、各相关部门和驻区单位必须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履行本单位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为加快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理顺关系。从促进景区发展的需要出发,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和职能限制,进一步理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营子镇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高效地履行好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及其他相关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职能。

3.落实方案。领导小组成立后,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防止工作脱节、管理疏漏和服务缺位。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顺利推进和落实到位。

4.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及时组织长营子镇、区旅游局、财政局、农经局、住建局、安监局、环保新邱分局、国土资源新邱分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有利于我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共促新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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