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5-14 浏览量:23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新邱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阜新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阜处字〔2015〕1号)和《关于组织督检开展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阜处字〔2015〕2号)文件要求及省、市处非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特制定此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宣传。要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及本地区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二是实现宣传全覆盖。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宣传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大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四是注重宣传效果。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机结合,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注重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等,全面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二、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2015年5月1日—5月31日。
宣传月期间,要持续保持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要举办六个专场活动周。
三、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综合利用新邱时讯、电视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配合宣传月进行全面报道。其中:新邱时讯至少刊登5篇宣传教育专题文章;区有线电视台每天要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滚动字幕三次以上,每次时长一分钟以上。
新邱区公安分局:对本地区案件高发领域,组织力量排查摸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发生。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次以上,剖析犯罪分子投机心理,揭露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
区经贸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辖区内的手机用户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短信,每周进行风险提示一次以上, 5月11日—5月17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通讯宣传周活动。
区教育局:负责在校园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民办教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及风险排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广告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避免广大群众上当受骗。重点对全区“投资咨询”类等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传。5月11日—5月17日开展“投资咨询类”公司宣传周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区金融办: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大型商贸超市、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传教育。5月18日—5月24日开展大型商贸超市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大型商超出入口处搞好宣传活动。5月25日—5月31日开展小贷、融资担保宣传周活动。
按照区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承担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新邱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宣传教育资料。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一是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二是突出重点领域,5月4日-5月10日为进乡镇、村屯、社区宣传活动周;三是做好宣传品发放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四是充分利用好街道、社区宣传栏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宣传月活动开展。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及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4月28日前上报区金融办),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保障宣传月活动经费,统一部署辖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要对照重点领域,突出宣传针对性、普遍性,采取“活动日”“活动周”等多种宣传形式,满月部署宣传月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层面的覆盖度和能见度,增强宣传效果;要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不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注重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注重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告。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整理活动中的各类资料并注意保存,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于6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金融办。
联系人:郝玉霞 电话:286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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