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5-05-21 浏览量:194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新邱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加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关于印发<阜新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阜国土资发〔2015〕58号)要求,结合全区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新邱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新邱区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新邱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全区已调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滑坡2处,地面塌陷1处,新邱露天采坑、东西排土场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的区域。

(二)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

2014年新邱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共2起,其中滑坡1起、地裂缝1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近20万元。全区各部门积极响应号召,督促防灾工作的落实,明确防灾工作的责任,对发生的2起突发地质灾害及时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发生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三)2014年新邱区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4年新邱区政府在汛期前做了充分的防灾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号召,督促防灾工作的落实,明确防灾工作责任。区政府同市政府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编制了《新邱区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委托辽宁工程勘察院对全区每个隐患点逐一编制了防灾预案,下发各防治单位。开展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行了汛期三查工作,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开展了宣传及培训工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5年度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降水量预测结果,预计2015年夏季,降水量略少于常年,但仍有可能产生局地强降雨可能诱发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201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并考虑2015年降水量预测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得出如下结果:

1.2015年新邱区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同,但由于局地强降雨仍可能诱发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2.2015年地质灾害高发期为汛期6-9月份。

3.矿区及矿区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爆发快、危害大,直接威胁隐患区人员和各种设施,尤其对矿区人民生命安全威胁最大,应予以重视。

三、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2015年新邱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25日-9月5日。

(二)重点防治区域

通过对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的分析,确定新邱区各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为:

1.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新邱区中南公路沿线、赵家沟村兴合西三合屯、新邱区常家酒厂。

2.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新邱区中南公路沿线、新邱露天煤矿坑下开采排土区、新邱区东、西排土场。

3.泥石流重点防治区:新邱露天煤矿坑下开采排土区、新邱各洗煤厂尾料堆放场、新邱区南部山区。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长营子镇及所属各村、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区国土部门将会同水利、煤炭、安监、住建、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自管辖的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通告。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全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新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主要防治措施

1.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在汛期,要有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按照发放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如果突发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要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将灾情迅速上报国土资源新邱分局。建立防灾组织系统网络,形成群监、群防、群管,以预防为主,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阜新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在汛期建立“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道、长营子镇应分别对确定的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三查”工作。

2.长营子镇、村及采矿的单位要对居住区周围、道路两侧及露天采石开矿边坡危岩体进行清理,并对不稳定斜坡采取挡护等处理措施;对矿山采空塌陷区,有关单位及长营子镇应在其周边设立警示牌,对在该区域内及附近居住、活动的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对各类建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地质灾害区所在地有关单位要加强监测、巡查,发现地面、岩土体出现裂缝并变宽现象,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紧靠山体的村庄,降大暴雨时要派专人到山上巡查,发现山体裂缝、岩土体掉块、独立石块被强烈冲刷松动现象,要及时报警并组织危险区的群众撤离;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认真开展调查,对受灾害威胁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区要积极做好搬迁规划,尽早组织实施;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辽国土资发〔2007〕42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人为破坏地质环境产生新的地质灾害或避免已有地质灾害对工程造成破坏。

3.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03〕28号)文件要求,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4.建立新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土新邱分局,负责日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值班室联系电话:2863618、2695085(夜间)、269408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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