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6-29 浏览量:256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调整,人员变动,办公地址变更等实际情况,请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南》)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和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在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实现动态公开。各部门、各单位于7月3日前对本部门、本单位《目录》与《指南》的内容进行一次更新和完善。
二、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目录》与《指南》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需要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与电子版于7月3日前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公室(B308)。届时,区政府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录》与《指南》在区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发布。
联系人:何晓亮,马天翼
联系电话:2863213
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qzwgkb@163.com。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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