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邱区创建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5-07-14 浏览量:208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创建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创建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计划

2015年,按照省、市各级政府工作部署,我区将实施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现根据《新邱区创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结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特制订我区本年度创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任务,顺利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通过创建,构建以本区综合二甲医院(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补充,形成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与体系,推进全区中医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强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的建设:中医科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中医病房和床位,引进中医高层次人才,发挥中医骨科的优势开设特色专科,开发新的中医特色专科。成立基层指导科,落实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援助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

2.加强中医科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能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3.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中医氛围,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医疗机构有良好的中医药特色的文化阵地。

4.加强中医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工作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使中医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度作保障。

5.加强软件资料建设: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的要求完善相关工作资料。

6.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力支持中医药工作发展和创建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创建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对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查漏补缺。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的要求,对硬件建设和软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4.搞好督查。将适时对各创建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到位。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