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新邱区农经局关于新邱区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5-09-14 浏览量:194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林字〔2014〕46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阜新市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的制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林业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大管理力度,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根据管护资金总额和管护能力核定护林员人数。通过精简人员数量,增加管护面积,提高劳务费补助标准,实现减员增效和全天候管护的目标。

(二)坚持择优录用与动态管理的原则。在现有的护林员中通过审核、考核、体检择优录用。执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重新招聘补充。

(三)坚持保护资源与服务林农相结合的原则。护林员在保护森林源、维护林区治安的同时,也要做好林业政策宣传、科技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林农兴林致富。

三、工作目标

我区现有林地面积49600亩,其中公益林面积为1.1万亩,现有护林员21名,平均管护面积为2362亩。改革后我区调整护林员人员数量,并适当提高护林员劳务费补助标准。本次改革要全面理顺、健全和完善护林员管理体制,提高护林员综合素质,强化护林队伍的管护能力,明确护林员在林区寻访、巡护及森林有害生物监测等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四、改革工作重点

(一)理顺护林员管理体制。我区护林员管理工作由长营子镇农服中心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对护林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我区护林员管理工作。

(二)合理确定人数,提高护林员劳务费补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护林员人数,提高护林员劳务费补助标准,按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配发全市统一的制式服装和标识。护林员劳务费补助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一卡通”发放,保证护林员能按时领到应得劳务费补助,以调动护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区、镇两级财政对商品林管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区、镇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落实到位。

(四)规范选聘标准,把好护林员入口关。护林员聘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原则上在现有护林员中依法依规择优录用,严把护林员的体检和政审关。

(五)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壮大基层执法力量。要在护林员中选拔素质高、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骨干人员作为基层森林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

(六)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对护林员实行半军事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强护林员队伍装备和车辆配备,实行巡查巡护时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护林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上班,巡山护林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巡山护林记录。镇农服中心要不定期对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及违法、违纪的护林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职责和义务,更好地发挥一线职能作用。

(七)地方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保证护林员正常开展护林工作。区公安机关与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护林员和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恐吓、致使人身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的案件要快速出警,快侦快办,对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改革准备阶段 ( 2015年4月1日一2015年5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陈彦儒为组长,区农经局长孙奎新、长营子副镇长王永为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长营子镇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洋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专门管理。区农经局负责本次改革的管理工作,镇农服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3.深入开展调研。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护林员队伍具体情况,摸清底数、重新测算护林员劳务补助费标准、科学确定管护面积、核定护林员人数。

4.制定具体方案。区、镇两级部门根据调研情况,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完成时限。

(二)组织招聘阶段(2015年6月1日—7月31日)

镇农服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护林员招聘工作,对现有护林员要严格审查,择优聘用。

(三)培训上岗阶段(2015年8月1日一9月29日)

镇农服中心组织护林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签订管护合同。根据工作需要配发服装、标识、证件,2015年10月1日护林员正式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经局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好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保证资金投入。区财政部门要加大护林员管护资金的管理和筹措力度,确保管护资金足额到位并按时发放。

(三)强化队伍建设。每年定期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开展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建设成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管护有力的护林队伍。

(四)建立规章制度。镇农服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与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区护林员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全区生态管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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