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5-10-14 浏览量:16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为全面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区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提高用地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建设行为。同时,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的督察意见,针对土地例行督察过程中认定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限期整改到位,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的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实现问题图斑现场核查率100%,整改到位率100%。

三、整改内容

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例行督察反馈图斑18宗,总面积58.6384公顷(耕地:7.3684公顷),重点整改问题共有3类,分别为农村道路,采矿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其中:

1.农村道路:农村道路8宗,总面积6.1540公顷(耕地:1.4284公顷)。

2.采矿用地:采矿用地4宗,总面积10.2公顷(耕地:1.5357公顷)。

3.水工建筑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用地6宗,总面积42.2844公顷(耕地:4.4044公顷)。

四、整改要求和措施

(一)整改要求

1.逐斑逐地。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用地现状图斑,逐斑制定整改措施,逐地研究制定处理意见;

2.全面查处。对违法违规问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和“消除违法状态”的要求,全面查处并整改到位;

3.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

(二)整改措施

对问题图斑,快速启动核查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要求的,拆除并恢复原貌;符合规划要求的,但属于“制而不止”以及短期内难以完善用地手续的,停止工程对破坏部分恢复原貌;符合规划且短期内能够完善手续的,查处到位后完善手续。

(三)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1.完成时限:2015年10月20日前,所有问题查处、督促到位;2015年11月29日前,完善手续类项目完善到位。

2.责任单位:新邱区人民政府、长营子镇政府、国土新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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