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一周年工作回顾
2014年
8月29日,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原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整合,组建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次机构整合,完全打破原有的部门格局,重新进行职能、机构、资源的优化组合,力求实现市场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达到“
1+1+1>3”的效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一年来,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为落脚点,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一系列改革创新,努力建立覆盖市场准入以及生产、流通、消费全领域、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一、 整合业务职能,提升服务效率
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伊始,便把改革成效聚焦到激发企业和民众的创业活力上,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便捷服务。据统计,从
2014年8月29日至2015年9月21日,全区新设立市场主体753户,同比增长25%,办理各类行政许可743个,呈现出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投资规模分布合理、主体结构不断优化的特点。一是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企业年检为年报等制度。二是推行三证合一,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窗口进行整合,变“多窗式”受理为“一窗式”受理,将原来需要在三个局三个窗口办理的证照,实现了在一个窗口受理即可办理完成。三是启动商事登记联合审批改革,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探索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章刻制“一表申请、一窗通办、部门联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档案共享”的注册登记新模式,最大限度缩短了企业和民众投资创业的时间成本。新政实施后,企业设立和变更办理时间由原来的
8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提速60%。
二、优化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打破传统监管模式,变分段式监管为网格化监管,最大限度实现监管效能的节约化、高效化。结合我区地域分布和现有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实际,经区编委会同意,打破原有建制,在基层一线设立两个责任片区,成立长营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街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每个市场监管所配备相应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除专业性强、风险性高的事项外,凡能由基层承担的监管事项,全部下放基层,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既节约了监管资源,又解决了原有分段式监管存在的职能分散、交叉、缺位、错位及重复监管等问题。同时,为更好方便群众,对区“
12345”、食品药品“12331”、工商“12315”、质监“12365”维权热线进行整合,建立了区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具体工作由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局综合科、各业务室归口接收、分派、反馈,建立市场监管所直接受理以及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办理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的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实现了一个渠道、一个出口,解决了以前消费者投诉无门、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
三、落实岗位责任,提升执法效能
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对执法办案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构建了更科学、合理、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整合了执法资源,理顺内部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执法部门的职责。按照“监管执法相对分离、办案权限相对集中”的思路,建立了分权适当、主辅结合执法办案模式,即根据案件性质、违法主体、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划分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和机关各处室及市场监管所的办案权限,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室、所结为一个统一的办案整体,各室、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办案。在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监管工作中,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过去,食品药品部门监管餐饮环节、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质监部门监管生产环节,三局合一后,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为市场监管局一家监管,实现了主体明确、责任明确。同时,加强对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案件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实行“四个分离”制度,着力解决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的问题。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开展重点整治,坚持网格化、精细化监管,实现全领域、全时段管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巩固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得到加强。从
2014年8月29日至2015年9月21日,共现场整治各环节经营者1968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8家,办理一般性程序案件10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的案件。
在今后工作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提升工作
效能,切实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