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3-16 浏览量:174 来源:新邱区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4号)要求,现将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成立了新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张铁臣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赵会良和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叶秀梅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区委信息中心、区保密局、区政府相关部门及驻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2012年6月,新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设立新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批复》(新编发〔2012〕11号),批准设立新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隶属于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务1名。2013年11月份,区委组织部任命何晓亮同志为新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新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新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新编发〔2015〕5号),将政府网站建设等职责由新邱区信息中心划入新邱区政务公开办,人员编制增加2名。现新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实有人员编制5名。
    2015年区政府制定完善了8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分别为:《新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邱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新邱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新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邱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递交制度》、《新邱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新邱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备案登记制度》、《新邱区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实行)》;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长营子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98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30个,工作人员31人;组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6个,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6个,并编制完成了《新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汇编》和《新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汇编》;全区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9个,全年接待查阅965人次。其中,区政府设置的2处(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15年接待查阅70人次。
    二、重点领域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区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0项,取消、下放、调整之后我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32项,现各项行政权力正常运行。同时,2015年度,区政务公开办会同区政府各行政部门,将行政全力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分类规划为个人办事和企业办事两类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将区发改、住建、教育、人社等16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表》、《失业证申领表》、《求职人员登记表》等16类表格在区政府网站为群众提供下载。并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将经区委十二届六十三次常委会议和十七届区政府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新邱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下一步,待我区“三定”工作完成后,将对各部门行政权力再次进行梳理、汇总,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015年,我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相关信息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度,《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区委、区政府38个部门(单位)的《2014年决算报告》全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在政府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发布了《新邱区棚改四期工程进展情况》,内容包括选址、占地面积、楼房数量、住宅、网点和阁楼等详细信息,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2015年度我区没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但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项目1个,为结合棚改工程实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该项目补偿方案经十七届区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通过后,在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对其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为:《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新邱区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决定》)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先后发布了长营子镇台头皋榛子林示范基地、碧水街道路工程、沙扎兰河治理工程等项目进展情况及拟建项目的环境评价信息等22条。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为推动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我区在医疗场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新农合筹资标准和食药品监管等信息5条。
    (2)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根据市办要求,我区每半年通过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进行集中公开。现《新邱区2015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已在区政府网站发布。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我区及时发布拟建项目环评信息,例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阜新煤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评价结论等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
    7.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我区已在政府网站发布小作坊、小餐桌备案信息和药品抽检信息30条。
    8.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我区共有社会组织58家,其中社会团体组织11家,民办非企业组织47家。现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有效通过区政府公开电话、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民心网积极回应社会舆情,解答办理群众诉求。2015年,共回应舆情和办理群众诉求838件。其中,政府公开电话683件;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受理8件;民心网36件;接待群众群体性来访111批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436条,更新信息236条,开设政务公开专栏8个,新增6个。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处,分别为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村、社区设置查阅点25处。2015年,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共接待群众查阅70人次,提供文件36份。
    3.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我区共辖1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设有行政服务中心5个,分别为长营子镇便民服务中心、兴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益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中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9418人次,办理审批、初审及审核事项4639件,解决就业人数1243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2274件,调解矛盾纠纷307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83条,为民办实事解决困难440件。并鉴于统一联网平台暂未建立,为加强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制度向各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印制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统计反馈表》,要求各便民服务中心按月报送工作情况。
    我区设立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个,为新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14年9月28日投入使用, 2015年累计接待来访522余人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依申请公开内容均为同一项目的立项及相关征地信息,涉及我区镇、发改和区政府办等部门,在法定时限内予均以答复。同时,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5〕40号)文件要求,我区网站已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栏目内具备申请表下载和提交、答复意见获取等功能。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因未按时回复申请人申请,发生申请行政复议1件,政府法制办依规受理,向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下达了《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职责,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建立微信或微博政府信息发布网络平台;
    2.未创办新邱区人民政府公报。
    (二)改进措施  
    1.力争创办新邱区人民政府公报,以便定期公布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文件。
    2.认真组织开展好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注意创新和实效。
    3.充分发挥网站、报纸、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力争开始政府微博或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务公开宣传和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4.作好区内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八、其他需报告事项
    (无)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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