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6-06-22 浏览量:198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履行三项职能,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就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通过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加党委和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1个,无变化。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在职人员   10人,其汇总财政拨款10人,比上年增加1人。离、退休人员11人,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阜新市新邱区政协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政协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市新邱区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政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阜新市新邱区政协2016年收支总预算159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   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   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数   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数   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   3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食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为表内科目):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为表内科目):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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