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6-08-12 浏览量:186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有关供热、燃气、公共交通客运政策并受理用户对服务质量的投诉、协调民事纠纷。
2、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审核、审批。
3、负责辖区供热、燃气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
4、负责受理解答用户对供热、燃气客运政策的咨询。
5、负责城区公交客运站的规划、燃气、布设、调整,以及公交设施的协调管理,督处检查工作。
6、负责与市供热、燃气等相关部门联系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 1个、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4.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24.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24.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新邱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4.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 23.05万元。包括:
(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3.05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工资,办公经费等。
2、住房保障支出, 1.18万元。
1)住房公积金1.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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