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邱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邱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
2015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
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邱区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邱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区政府综合性和重要专题性文稿;负责搜集、筛选、传递、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参考和依据。
2.负责区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公务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以上党政领导、市各部门、各县区领导以及重要来宾在我区视察、考察活动安排。
3.负责区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区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5.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和各类文件的批转和催办落实;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6.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
7.负责政府机关卫生绿化、车辆管理、生活服务等后勤工作;负责政府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区机关重要会议场所秩序和办公程序;管理政府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
8.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9.拟订全区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10.组织起草或修改区本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审议报告;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适用问题解释工作。
11.受区政府委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行政执法争议,并督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承办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工作。
12.负责审核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审查。
1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4.承办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和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15.承担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并向区政府提出解决意见。
16.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18.制定并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19.培训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开展防空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训练工作。
20.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2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邱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邱区人民政府
2.新邱区财政局
3.新邱区发展与改革局
4.新邱区审计局
5.新邱区统计局
6.新邱区外贸经济合作局
7.新邱区信访局
8.新邱区档案局
9.新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新邱区旅游局
11.新邱区民宗局
12.新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
2015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
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邱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63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633.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
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主要是0等。
(二)支出总计
163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395.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33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62万元。
2.项目支出
237.9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9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主要是
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新邱区政府办
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19万元,项目支出237.9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63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5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0.5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9.49万元,包括:
(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17.42万元。
(
2)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52.73万元。
(
3)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1.39万元 。
(
4)财政事务支出 192.32万元。
(
5)税收事务支出 0万元。
(
6)审计事务支出 41.66万元。
(
7)商贸事务支出85.26 万元。
(
8)宗教事务支出 6.03万元。
(
9)档案事务支出22.67 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0.97万元,包括:
(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4.67万元。
(
2)红十字事业支出6.3万元
3.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16.56万元,包括: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16.56万元。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40.53万元,包括:
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40.53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5.71万元,包括: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25.71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
39.84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
39.8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4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4.7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增加5.31万元,增长了1%,主要是因为公务车辆保险费的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1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公务接待等,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6批次,约1320人,11.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4.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73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新邱区政府办运行经费支出
483.38万元,比2014年减少169.95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是提倡党政机关经费精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新邱区政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新邱区政府办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