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2017年整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2017年整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2017年整治传销规范直销
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巩固打击传销及“三创建”工作成果,保持我区“无传销城区”的荣誉,按照《阜新市2017年整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阜打传小组〔2017〕1号)要求,我区对传销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出现打传的“洼地效应”,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7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新邱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文成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 翠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程 鹏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金龙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治国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范 明 区总工会副主席
郭 昆 团区委书记
周 亮 区编办副主任
刘 莹 区妇联副主席
赵会良 区政府办主任
姚阁明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雍秀峰 区监察局副局长
付 强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英立 区财政局副局长
海 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
许 宁 区文体广电局文化综合执法队队长
吴 坤 区经济商务局商务办副主任
孙继周 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杨静芳 长营子镇政府副镇长
赵来宾 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立新 新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学智 益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 驰 中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彦辉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晓峰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郑 伟 中国移动新邱分公司经理
刘 磊 中国电信新邱分公司经理
杜 宇 中国联通新邱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金龙同志兼任。
二、工作重点
打击传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当前“虚拟互联网”式、“资本运作”式、“混合传销”式、“慈善互助”式、“非法集资”式、“微信销售式”等传销特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重点如下:
一是打击以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进行的互联网传销;
二是严厉打击诱骗大学生、军人、未成年人等参与传销的行为及限制人身自由、伪造国家公文、暴力抗法的传销组织,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
三是对为传销人员、传销组织、传销活动提供居住、活动场所等便利条件的依法严肃惩处;
四是通过集中整治传销,深化“三创建”工作,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构建立体宣传教育格局,营造高压严打态势和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彻底清除辖区内的传销活动,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五是加强直销企业会议培训监管,查处保健品会议营销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攻势,提高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互联网传销知识基本问答》,增强广大群众辨别和自觉抵制互联网传销犯罪的能力。区打传办要通过各种方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借助普法宣传、各企事业单位户外电子屏幕的优势和各社区教育网络的便利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区打传办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至少在《新邱时讯》发表2篇普及打击传销知识宣传文章。
特别是要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为广大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犯罪提供有效途径。强化对城镇居民、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在校学生、离退休老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区打传办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教育不得少于4次。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政府负总责的打击传销综合治理格局,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1.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承办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在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2.新邱公安分局负责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 人身自由的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置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
3.区委政法委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作为年终考评内容。
4.长营子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 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了解社区内涉嫌传销活动的动向,充分调动广大居民(村民)打击传销的积极性,积极提供传销线索。
5.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销向学校渗透。
6. 区民政局要积极参与清查传销组织和人员,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致使生活无着落和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
7.其他单位负责配合整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执法行动相关工作。
(三)加大管控力度,做好“防、控、堵”
市场监管所与属地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能容纳30人以上聚会的酒店、宾馆、俱乐部等公共娱乐场所签订打击传销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对发生的传销行为(包括传销组织的会议),娱乐场所及时举报或积极配合调查的,免于行政处罚;对发生的传销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为传销组织通风报信的,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从重处罚。
(四)加强直销监管,严查虚假宣传
直销企业产品推介会、培训会参与人数较多,社会治安是严重问题,同时,会议内容普遍存在扩大宣传的行为,尤其是保健品市场的会议宣传,远远超出产品的功效,因此,对此类会议的监管势在必行。新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应坚持“属地管辖”原则,严厉查处直销企业扩大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直销员培训报备制度,坚决禁止假借直销员培训会之名召开产品推介会议,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 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区打传办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性,把打击网络传销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
(二)拓宽案源渠道,深入分析研判
新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和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深挖扩线,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新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密切的长效性的网络监控、信息搜索、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并在案件线索、案件移交等方面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同时,新邱公安分局要加强各警种部门间的横向配合,举全警之力,形成有效打击的合力。
(四)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汇总本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排查线索、案件侦破、舆论宣传、问题建议等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打传办。
(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排查到位
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或出现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传销行为频发,影响我区“无传销区”创建的,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新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