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8 浏览量:88 文字大小:

    一、新邱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纪委职能: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监委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和信访室(含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纪委部门。
    二、新邱区纪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新邱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邱区纪委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邱区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新邱区纪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89.9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2017增加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23万元。
   (二)关于新邱区纪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相同,下降幅度为0%。
    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新邱区纪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邱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2万元。
    (四)新邱区纪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新邱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预算公开表2018_(005001)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