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8 浏览量:118 文字大小: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学校团和队的基层建设,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我区有关青少年法规的实施、监督等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处理和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我区青少年活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我区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
    4.协助区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5.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培养、树立、宣传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典型,负责指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全区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实施。
    6.规划和管理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刊物、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组织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协调社会各界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接受、管理希望工程款,负责实施“爱心助学”活动。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团员,并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负责“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负责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组织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团内情况统计和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8.发挥组织优势,协助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做好外来青年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9.担全区实施“希望工程”的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有关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9.50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254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运行经费预算为1.351万元。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预算公开表2018_(001016)共青团新邱区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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