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15批3件案件 

日期: 2018-11-20 浏览量:121 文字大小:

    11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15批3件案件,其中,阜蒙县1件、海州区2件。此批交办案件涉及环境问题5个,其中,大气污染3个,占60%;噪音污染1个,占20%;土壤污染1个,占20%。
 截至目前,我市收到省转办案件共15批85件(与去年重复的案件21件,约占24.71%;今年重复案件30 件,反映9 个问题,约占35.29%),重点案件23件,约占27.06%;应办结41 件,实际办结36 件,按时办结率约为87.8%。其中,阜蒙县38件,约占45%;重点案件20件;应办结20件,实际办结19件。彰武县9件,约占11%;应办结6件,实际办结4 件。海州区13件,约占15%;重点案件1件;应办结3件,实际办结3件。细河区12件,约占14%;应办结5件,实际办结3件。太平区11件,约占12%;重点案件2件;应办结6件,实际办结6件。新邱区1件,约占1%;应办结1件,实际办结1件。收到人访案件共5批6 件,涉及阜蒙县1 件、彰武县1 件、细河区1 件、沈铁辽西指挥部3件。
 以上案件,市工作协调组已按省工作协调组的交办要求,第一时间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办,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