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31批8件案件

日期: 2018-12-06 浏览量:96 文字大小:

    12月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31批8件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3件,彰武县1件,海州区2件,太平区1件,清河门区1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15个。按照污染类型分,水环境问题4个,占26.7%;大气环境问题5个,占33.3%;土壤问题2个,占13.3%;噪声问题1个,占6.7%;生态环境问题2个,占13.3%;其他污染问题1个,占6.7%。
 以上案件,市工作协调组已第一时间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办,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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