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115 来源: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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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产业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研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式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准入。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订区级工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中国制造2025〉阜新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十)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审核。

(十一)指导工业园区发展建设,推进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负责对工业园区重点工作进行调度统计、分析预测和考核评价。承担涉及工业园区建设的其它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和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七)负责工业系统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

(十八)指导集体企业的改革及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内外贸易领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全区内外贸易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全区内外贸易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四)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区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六)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七)处理全区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区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批工作。

(二十八)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事项,依法审核区级权限的外商投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等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审批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或备案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

(三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

(三十一)负责区政府委托协调海关、商检的有关工作。

(三十二)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与外国城市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和管理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三十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归口协调在新邱区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外资企业的外方人员以及涉及外国人管理的重要事项;协调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居留和出入境相关手续;受权管理来新邱区外国记者采访活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

(三十四)负责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区领导出访报批事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的审核报批;负责为民营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全区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

(三十五)归口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团结友好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技术、人才、捐赠、宣传、文化和中文教育等工作;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我区定居工作;做好归侨侨眷的上访接待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济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三十六)负责阜新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负责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辽宁分会阜新支会的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十七)负责商贸流通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利用外资规划、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

(三十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相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负责拟定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制定全区名优商品参加展会和年度展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阜新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四十)负责全区招商信息资源统一调配,收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全区招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负责协调项目在信息上报部门和落户中招商指标和财税收入上比例分成;负责对项目信息源资料库及项目库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四十一)健全完善招商引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协调我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 的联络和管理;负责指导区直相关部门、区政府驻外机构和部门招商引资业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各部门与招商直接相关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十二)负责全区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和九市一盟市长特派员工作;协调组织我区参加外省市的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 负责管理归口的市政府驻外省市招商办事机构;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 商会) 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负责同我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地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的联络和市政府聘请的经济顾问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十三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1个机构,原下属6个事业单位,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统一划拨到一体两翼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事业单位人员划拨到一体两翼中心,现在职人员行政编5人,3月石玉明,张兴毅调入,年末在职5人。

第二部分 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19.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19.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万6421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

(二)支出总计87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1.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9万元,资本性支出531.73万元,对企业补助30.6万元。

2.项目支出14.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3.2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循环经济园区及物流园区起步建设工程款的增加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职业年金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47万元,项目支出14.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3.2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循环经济园区及物流园区起步建设工程款的增加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38.7万元,占4%,商品服务业等支出801.06万元,占91%;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万元,占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6.18万元,主要是审计事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审计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审计事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2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38.7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2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7.45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0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降低)%,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末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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