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农村经济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32 来源:新邱区农村经济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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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农业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行业方针、政策。

(2)林业负责全区造林、育苗、森林经营、果树森林病虫害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3)水利负责全区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小型水林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施工。

(4)农机负责对从事工业作业的农业机械、从事运输和农运兼用的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

(5)动物监督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区畜牧业机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工作,组织畜牧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和普及工作.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管理工作;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和管理,组织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全区奶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乳制品、饲料行业管理工作;全区畜牧业项目审定、论证和申报,项目落实的监管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农村经济局行政单位1个,编制机构1个,2018年末实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81.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81.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4%。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4.1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其中七家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尚未完工,结转下年)

(二)支出总计197.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7万元,……。

2.项目支出117.1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和动物监督所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0.0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86.59万元。

主要是七家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尚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84.01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项目结转,七家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没有完工,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4万元,项目支出117.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0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1%。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万元,占0.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90.59万元,占9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万元,占1.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6%,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大部分已经划分到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190.59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190.59万元,主要是农林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大型水库项目的增加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7万元,主要是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大部分已经划分到事业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修车款没有支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55%,主要是部分修车款没有支付。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燃油和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万元,比上年增加27.82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各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阜新市新邱区农村经济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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