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37 来源: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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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省、市煤化工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基地建设发展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提出基地招商引资政策,抓好优惠政策落实;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等活动,加大基地招商引资推介工作度。

(3)负责基地国家和省政策性资金、银行贷款的项目包装及争取工作,落实省发改委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

(4)负责管理进入基地项目的可研编制、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基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项目投资等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投资落户基地的业主提供全方位服务。

(5)制定和编制基地总体规划和控详规划,加强基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依法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等。

(6)研究提出基地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方案,对基地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反馈。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四个部:规划建设部、运行服务部、合作发展部、综合部。

第二部分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3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68%。主要是工程款未支付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27.28万元,降低69.03%,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项目支出;二是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23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4万元。

2.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上年结转工程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27.28万元,降低69.03%,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项目支出;二是工程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

主要是未付工程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00万元,降低76.92%,主要原因:一是没有项目支出;二是100万工程款已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7.28万元,降低69.03%,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项目支出;二是工程款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43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2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万元,占4 %;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4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53.1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8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增加。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2万元,主要是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3.4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9万元,主要是4.9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0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车量维修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末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0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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