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174 来源: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老干部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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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离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或参与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抓好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为离休干部订阅报刊和杂志,完善离休干部的学习考察制度。坚持和完善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引导离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负责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的“三个保障”机制,督促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政策实行报销。负责离休干部的传统节日走访、负责看望生病离休干部、负责离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工作的政策指导。

5.负责处理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6.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抓好老年大学建设。

7.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委老干部局、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关工委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5%。主要是XX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0.83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经费调整;二是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41.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0.75万元,降低1.79%,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经费调整;二是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0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75万元,降低1.79%,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经费调整;二是压减办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9万元,占8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占8.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占3.5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占5.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51万元,主要是关工委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28万元,主要是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老干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降低9.5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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