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06 浏览量:37 来源:新邱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全市电网建设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阜新市人民政府电网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新邱电网发展建设,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助力地区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邱区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电网建设的工作指导,研究解决电网规划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中的重大事项。每季度组织召开电网建设协调例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电网规划建设、供用电生产、施工阻工等问题,将重点电网项目纳入区政府督查考核内容,组织召开电网建设专题会议,全力推进电网建设各项工作。
二、组成成员
组 长:刘 昕 区长
副组长:王 柱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占文 区委常委、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
伊晓光 副区长
李学田 国网阜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宇峰 国网阜新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营销部主任
成 员:敖士纯 区发改局局长
石玉明 区工信局局长
许庆东 区住建局局长
许志彬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宫 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金龙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张佳磊 市煤化工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李 军 自然资源新邱分局临时负责人
鄂 辉 环保新邱分局局长
王文武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海岩 国网阜新供电公司市南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邱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石玉明同志兼任。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 负责协调全区电力企业与供电公司的对接,推进电力企业并网发电工作。
区工信局 负责联合新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采取有效手段,对外破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组织供电企业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及高压用户电气设备预防性周期试验等专项工作,督导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用户完成隐患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区住建局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负责及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审批与电力设施相关的供水、供暖和供气新建及配套项目时,负责审核设施间安全距离和预留维护空间。
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核实电网项目是否影响水利设施,对不影响水利设施的电网项目,出具同意电网项目建设的意见。负责配合企业协调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火情信息共享,如发现山火,第一时间通知供电公司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电力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长营子镇政府 建立相应的电网建设组织机构,委派专人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在区电网建设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电网建设工程征地、动迁、补偿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对影响电能计量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电网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负责温室地膜使用知识宣传,敦促农户及时回收清理废旧棚膜,不得在线路通道附近焚烧。
市煤化工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负责配合供电公司做好电网规划与煤化工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衔接;配合供电公司做好煤化工产业基地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新邱分局 负责配合供电公司做好电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协调地灾、压矿、耕作层土壤剥离等评估报告审查备案,配合取得相关矿权方的路径协议;依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意见、不动产登记,保证电网项目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负责核实电网项目是否影响城乡发展与其他规划,对不影响城乡发展与其他规划的电网项目,出具同意电网项目建设的意见。
环保新邱分局 负责核实电网项目是否影响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等保护区,对不影响以上保护区的电网项目,出具同意电网项目建设的意见;负责及时召开电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会议,并核发环评批复;负责指导电网工程竣工后的环评工作。
新邱公安分局 负责核实电网项目是否影响弹药库、炸药库、鞭炮仓库、雷管仓库等有关设施,对不影响以上设施的电网项目,出具同意电网项目建设的意见。配合解决无理阻工的情况。
负责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收购输电线路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及时组织强有力的警力侦破。
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巡查和管理,严格监控收购电力设备的收购点,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市南供电公司 做好电网发展规划编制,落实电网建设资金,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准备,符合各部门要求,同时对各部门提供的资料保密,做好用电企业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地区电网建设工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公安、住建等执法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开展征地动迁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阻工及抢栽、抢建等非法活动。
3.各部门在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工程中,如遇特殊问题,及时向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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