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44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

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区中、省、市直企业。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4、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5、承办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流通管理的贵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参与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

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2、贯彻《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阜新行动纲要》有关新邱部分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会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共1个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经济商务合作局本级

二、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51.2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8.3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持平,商业服务业支出与上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持平。商业流通事务减少45.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幅度为12.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出差减少。

(三)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9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济商务合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提示:此条按照各单位公开表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修改填写。公开时删除提示内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提示:两个第9条行政、事业二选一保留。公开时删除提示内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提示:两个11条行政、事业二选一保留。公开时删除提示内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预算公开表2019_(057001)阜新市新邱区经济商务合作局本级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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