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45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项目;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区直部门和其他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市和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区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二、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2.23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98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3.1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审计局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预算公开表2020_(003005)阜新市新邱区审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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