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整治“散乱污” 坚决打赢攻坚战

日期: 2020-12-04 浏览量:217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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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推进。同时,坚持日调度、日报告,遇到重点难点问题随时开会研究。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9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发现环保、土地、地下水、安全等各类问题 64项,下达处罚16份,责令整改通知17份。
    坚决关停违规违法企业。对无土地审批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地下水取水审批手续、无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违法洗媒矸石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涉及全区共计27家企业,全部予以关停。
    规范整治砖瓦窑行业。目前我区共有19家砖瓦窑企业,全部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隧道窑企业,但是仍存在扬尘污染等环保问题。我区已责令企业在规定整改时限内进行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和厂区环境绿化。去除浮土、散石,厂区内做到定时清扫。在冬季无法进行混凝土施工的情况下,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确保严控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按照属地化原则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整改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煤矸石综合处置管理。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经营收益管理的意见》,我区煤矸石资源统一由SPV公司管理,坚决取缔非SPV公司管理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点。要求SPV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破碎筛分工艺实施全封闭,添加除尘设施,物料装卸添加喷淋抑尘措施,车辆运输和细料临时堆料场实行全苫盖,实现清洁化生产。要求SPV公司针对资质健全、环保达标、安全可靠的企业,统一准入和生产标准,做好煤矸石原料供应工作。
    下一步,我区在实施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相关企业施行领导包保、专人负责制度,对重点企业监管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可通过整改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严格处罚。落实节假日值班巡查和夜查制度,严厉查处企业通过夜间、休息日间歇性生产等方式逃避执法监管、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对全区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向社会公开违法企业处理结果,加大震慑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履行防污治污义务,形成全社会敬畏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监督环保的浓厚氛围,为赛道城项目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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