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清除城区“小广告”的建议》(22号)答复

日期: 2020-06-22 浏览量:298 来源:新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王新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除城区“小广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小广告给良好的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人们对此也深恶痛绝,在整治中往往是今天清除,明天又涂,防不胜防。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四点: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加大治理力度,一经发现除了要没收小广告外,还要对当事人依法处理。二是与相关部门联系,推广小区广告牌,在各住宅主要通行口设置便民广告张贴栏,将张贴广告的行为集中化、规范化。三是加大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力度。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从张贴信息中筛查,对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四是严格“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沿街商铺积极配合工作,尽自己微薄之力清除门前张贴广告,保证市容的干净、整洁。


新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