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日期: 2020-02-01 浏览量:3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为贯彻好党的方针和政策,提高我区住宅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国城函〔2019〕24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中央补贴资金政策,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老旧住宅小改造提升工作,现制定本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建设和谐新邱、平安新邱为目标,以解决我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物业管理缺失为重点,逐步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完善使用功能,缩短与新建住宅小区的差距,使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得到改善,小区综合管理体系趋向完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

(二)创新机制、共同缔造。

(三)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四)因地制宜,汇聚民智。

(五)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三、改造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2000年以前竣工验收位的房产住宅小区及区医院住宅单体楼。

主要内容:小区道路、硬覆盖、景观绿化、景观灯、景观凉亭;室外综合管线(给水、排水、供热、供电)改造。

四、改造标准

(一)基础设施改造

(二)公共设施改造

五、改造资金来源

按照“政府投入、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一是充合理利用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二是充分利用中央补贴资金;三是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四是各种管线改造资金来源。

六、改造计划及实施步骤

七、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责任分工

(三)建立工作责任制

(四)发动群众、广泛宣传

(五)加强监督,做好验收

(六)加强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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