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1 浏览量:3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好党的方针和政策,提高我区住宅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国城函〔2019〕24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中央补贴资金政策,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老旧住宅小改造提升工作,现制定本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建设和谐新邱、平安新邱为目标,以解决我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物业管理缺失为重点,逐步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完善使用功能,缩短与新建住宅小区的差距,使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得到改善,小区综合管理体系趋向完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
(二)创新机制、共同缔造。
(三)属地管理、明确责任。
(四)因地制宜,汇聚民智。
(五)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三、改造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2000年以前竣工验收位的房产住宅小区及区医院住宅单体楼。
主要内容:小区道路、硬覆盖、景观绿化、景观灯、景观凉亭;室外综合管线(给水、排水、供热、供电)改造。
四、改造标准
(一)基础设施改造
(二)公共设施改造
五、改造资金来源
按照“政府投入、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一是充合理利用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二是充分利用中央补贴资金;三是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四是各种管线改造资金来源。
六、改造计划及实施步骤
七、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责任分工
(三)建立工作责任制
(四)发动群众、广泛宣传
(五)加强监督,做好验收
(六)加强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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