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15 浏览量:3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9〕19号)要求,请认真编制本部门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精神,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党的工作机关,对外以自己名义独立履行法定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信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挂行政机构牌子的区委部门需编制本机关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报告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
(一)总体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告时间及方式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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