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0 浏览量:742 来源:新邱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煜恒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新政办发〔2021〕18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新邱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阜环发〔2021〕3号)、《全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阜环委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及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以降碳减排、防治结合为重要抓手,以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为工作思路,以源头严控、过程监督和污染治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为手段,力争实现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的总体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市下达的约束性考核任务(空气优良天数292天,达标率80%);水环境质量完成市流域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任务(阿金大桥断面达到Ⅴ类水体标准、七家子河断面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见行见效;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有效化解;全区总体环境质量同比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污染源监管,提升区域空气质量水平
1.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巩固:进一步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经营秩序,杜绝扬尘问题发生反弹。一是坚决取缔非SPV公司管理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点。二是SPV公司要切实履行管理与监督责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破碎筛分工艺实施全封闭,添加收集除尘设施,物料装卸添加喷淋抑尘措施,车辆运输和细料临时堆料场实行全苫盖,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做到清洁化生产,实现粉尘达标排放。三是SPV公司要针对资质健全、环保达标、安全可靠的企业,统一准入和生产标准。四是加强洗煤厂和砖瓦窑厂等煤矸石利用企业监管,防止已取缔的非法轮窑和洗煤企业“死灰复燃”;合法的制砖企业要完善地下水开采等相关手续,切实做好苫盖、密闭、喷淋、道路硬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针对上述内容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区一体两翼中心、区煤炭转型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
2.燃煤锅炉淘汰: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排查,严防已拆燃煤锅炉“死灰复燃”,按照省市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方案,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确保按质按量的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
3.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一是加快推进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验收工作,确保老厂区喷漆工艺彻底搬迁至新厂区。二是开展煤化工园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鼓励企业加强源头替代、负压控制等综合治理措施,严控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三是严控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审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的排放总量,有效降低臭氧污染。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市煤化工管委会、区工信局)
4.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一是加强散煤治理。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其他区域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硫分高于1%的散煤。二是全力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已实现集中供热的七家子村加强煤改电、煤改气和煤改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改造;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地区按照全市部署推进散户的“光热+”项目试点工作。三是推动阜新中奉发电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项目落地见效,积极推进风电能源替代,有力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四是以锅炉余热发电项目为示范,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新能源投入力度,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实现污染物的源头减排降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长营子镇、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5.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一是全面执行重点污染源特别限值排放标准。推进金德利热源厂20蒸吨(或14兆瓦)以上燃煤锅炉特别限值改造工作。二是落实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力争实现与环保部门的在线联网。三是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采取现场检查、对比实验相结合的手段加大抽检力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6.重污染天气应对:一是适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处置能力。二是更新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形成“一企一策”, 严格执行限产减排要求,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法。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7.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管理,继续推进环保牌照核发,推动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洁化改造和淘汰。二是强化规模化用车企业监管,柴油车保有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要建立完善车辆维修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使用台账。三是推动老旧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车货车的淘汰工作。四是实现销售柴油车企业环保一致性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对于随车环保清单与车辆实际污染防控装置配置、网上公布信息不一致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五是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加油站。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新邱交警大队)
8.扬尘污染治理:一是严控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二是通过加大机械化清扫率、增加清扫频次和喷洒抑尘等措施有效降低道路扬尘。三是严格执行露天煤场、物料堆场和货运车辆的苫盖措施。四是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结合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新邱交警大队、区农业农村局)
9.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是继续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形成对农村秸秆、城市菜园、生活垃圾、枯枝树叶、祭祀烧纸等禁烧的联合监管,做到“有烟立查、查证必究、究必有果”,力争实现零火点。二是建立秸秆统一收储体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控制农业氨源排放、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长营子镇、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
10.探索开展碳减排研究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百年赛道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开展露天矿坑、矸石山综合整治,彻底消除自燃点,减少碳排放。二是以天合砖厂、辽宁新睿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锅炉余热发电项目为示范引领,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减少单位GDP碳排放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煤转局、区一体两翼中心)
11.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我区益民公园设立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1个,现已完成监测点位的安装和试运行。为切实保障我区空气质量达标,重点加强监测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做好监测点周边500米范围企业的排污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二是加强监测点周边的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夏季保证每天清扫和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冬季无法洒水时适当增加清扫次数。三是监测点周边100米范围内划分网格分担区,明确责任人,及时清理散落垃圾、砂石、建筑材料等,彻底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四是做好监测点周边防尘覆盖和绿化硬化工作,消除裸露土质地表。五是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控,严格实施全苫盖,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重型柴油货车合理绕行。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新邱交警大队)
12.严格餐饮油烟管控措施:夏季严格划定露天烧烤区域,推进饭店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杜绝油烟异味、噪音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住建局)
1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14.工业炉窑专项治理:以砖瓦窑、化工产业为重点,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开展工业炉窑达标排放执法检查,严禁老式轮转窑复产,推动工业炉窑企业达标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工信局、区一体两翼中心)
(二)加强污染设施建设,巩固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1.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监管:加快推进煤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内实现稳定运行,并力争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为煤化工产业基地的企业投产、项目落地提供必要的环保基础。
(责任单位:煤化工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2.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内实现稳定运行,为赛道城建设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3.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一是完成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复核、标识设置、设立审批等规范整治工作,形成“一口一档”。二是切实做好大唐生活污水等现有排污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的监测监管,确保入河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开展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在已有台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对未完成治理或超排偷排等行为,严肃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煤化工管委会)
4.流域水质综合监管:切实发挥河长制网格化监管职能,加强细河、七家子河、沙扎兰河等新邱段河流的巡查力度,对河流上下游、河岸垃圾、畜禽粪污、偷排行为开展巡河护河排查行动,加强河道整治,积极推进沙扎兰河新邱段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阿金大桥断面达到Ⅴ类水体标准、七家子河(哈巴气村)断面达到Ⅲ类水体标准的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长营子镇、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
5.农村污水处理和综合整治:一是按照《新邱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扎实推进长营子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隐患。二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乡村大型化粪池,实现区域内畜禽养殖粪污的集中式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以粪污资源化生态循环利用为抓手,积极引导发展农牧结合,创造生态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长营子镇、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6.加强农村集中水源保护:推进阿金歹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接入工作,保障长营子镇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
(责任单位:长营子镇、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累土壤治理工作经验
1.严格建设用地管理: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不得开发利用,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污染地块。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2.加强危险废弃物监管:按照省市部署,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新邱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做好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煤化工管委会)
3.农业土壤污染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积极推行种植业的清洁生产,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确保农业用地安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长营子镇)
(四)构建环境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
1.巩固信访稳定联控体系: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完善信访闭环管理机制,杜绝出现重复访案件。梳理信访问题风险单,形成动态清单,建立包保责任体系、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信访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2.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决策体系:充分发挥区级环保委员会职责作用,推动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有效高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3.健全环境监管执法体系: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驻新邱执法科)
4.完善企业环境责任体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证排污;对于企业污染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促使企业树立环保有责、污染担责的环保意识;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适时组织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5.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体系:以低碳绿色发展为目标,尝试搭建科研合作平台,联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科研机构,组织中科盛联、大唐国际等大型企业,针对碳汇、碳减排、新能源开发与洁净利用等绿色发展领域的技术瓶颈,进行联合技术攻关,加强碳减排基础研究工作,开展项目培训,力争为碳排放数据核算、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实现2035年碳中和愿景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五)突出特色引领,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积极探索废弃矿山生态导向型开发模式。继续推进与中科盛联公司合作的赛道城一期PPP项目。在抓好土地复垦复绿、煤层自燃火区治理等基础上,编制《新邱区大宗固废综合处置利用规划方案》,通过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带动大宗固废利用,通过政策激励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打造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范例,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高水平保护。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区煤转局、区一体两翼中心、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新邱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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