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调整村主要负责人工资发放时间的提案》(34号)答复

日期: 2021-04-07 浏览量:23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李春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村主要负责人工资发放时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信息,新邱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研究讨论,责成长营子镇负责此项工作。长营子镇下辖9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有6名定工干部,每年每人由镇负责2万元工资,剩余工资部分由村上自筹。村级工资按照镇里出台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后给出村平均工资,考核后村人均应发工资为3.3万元。“一肩挑”政策后,村一把手在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已上浮30%,与镇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待遇基本持平,或有超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针对村主要负责人人员工资(镇里承担部分)可以按月足额发放。如村财力允许,村上自筹部分也可由镇财政代发。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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