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7 浏览量:133 来源: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承担区委政务保障职能;
(二)承担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为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新邱时讯》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自办广播电视节目;
(四)承担为社会管理、信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复查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机要值班工作;
(八)负责党史研究和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九)负责接收、征集、管理档案和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十一)负责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新邱区“一网五平台”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06.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06.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94.73万元,增长53.74%,主要原因:一是负责区机关办公楼修缮工作及该款项收入;二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后,工资福利等款项收入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总计1,106.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5.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79万元。
2.项目支出571.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6%。主要包括修缮区机关办公楼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94.73万元,增长53.74%,主要原因:一是负责区机关办公楼修缮工作及该款项支出;二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后,工资福利等相应款项支出均有所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51万元,项目支出571.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4.73万元,53.74%,主要原因:一是负责区机关办公楼修缮工作及该款项支出;二是本年度人员调整后,工资福利等相应款项支出均有所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6.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59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万元,占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4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占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5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384.43万元,主要是日常工作运行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71.15万元,主要是新邱区机关办公楼修缮款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0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及独生子女非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22.0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1.0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工作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工作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 均为新邱区有线电视台和广播台所用的专用采访工作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主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邮编:123000 Email:xqzfb@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302210911号
辽ICP备202001286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3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62648 网站举报邮箱:xqz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