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19 浏览量:208 来源: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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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企业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执行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落实优秀专家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十二)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十三)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十四)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十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六)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八)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九)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拟订离退休干部政策。

(二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调研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二十三)组织开展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

(二十四)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7.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7.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8.08万元,增加41.16%,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57.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7.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万元,资本性支出23.1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0.91万元,增加30.98%,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3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下派乡村第一村书记生活补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91万元,增加30.98%,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6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万元,占8.73%;医疗健康支出4.73万元,占1.8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1万元,占2.8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0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23.06万元,主要是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实际工作增加预算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万元,主要是老干部局离退休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离休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变化、新一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13万元,主要是调出或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职业年金补缴。

3.医疗健康支出4.7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7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变化、新一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7.2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比例部分金额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2万元,比上年增加4.40万元,增加8.55%,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工作经费需要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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