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1〕27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和提高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效,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关于推行路长制和小区网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创卫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全区打造创卫示范街路和小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城市面貌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街路管理

以“门前三包”为重点,强力推进街路两侧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1.市容秩序管理。整治建筑立面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张贴喷涂、条幅、布幔等;整治人行步道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外摆商品占道经营、马路加工、地锁车桩等占道行为;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问题;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2.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堆放杂物、乱扔垃圾、装修垃圾未袋装、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3.静态停车管理。整治街路两侧机动车和其它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的行为;

    责任单位:新邱区交警大队

4.市场方面的管理。整治沿街两侧封闭的农贸市场,露天市场、早晚市场不符合创卫要求的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小区管理

以社区“五级网格”为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1.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整治堆放杂物、乱扔垃圾(含楼道)、装修垃圾未袋装、治理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容器不密闭等行为;整治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十乱”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2.“三线”混搭管理。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横平竖直、规范整齐的标准进行捆扎治理;已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穿管入地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病媒防治管理。整治小区内未达到病媒防治要求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4.创卫宣传管理。整治小区未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未按期更新宣传内容的行为。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三)社区管理

通过对社区范围内的小区和街路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创建示范社区,实现由社区一一街道一一全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街路和小区符合创卫标准的创建过程。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责任分工

区创卫办统筹全区创卫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申报、创建创卫示范街路和小区,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和制度,按照分级标准,逐步推广扩面,直至全区创卫工作达到标准。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活动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联系区爱卫办、市场监管局、区交警支队和各部门,一体推进“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活动。负责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涉及的街路和小区分级和考评标准,指导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区住建局直属单位做好本职和配合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示范街路和小区涉及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五小行业等方面的创卫工作。

区爱卫办负责示范街路和小区涉及病媒防治等工作。

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街路静态停车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动车辆静态停车的管理;对非机动车辆静态停车,联合区城市管理部门和三包监督员进行整治;指导社区、小区静态停车管理工作

四、考核标准

1.层级和标准

示范街路和小区创建工作分为三个层级(层级标准参见《创卫手册》和附件)。

第一层级为示范层级(市级层级),申报标准为高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0分以上)。

第二层级为标准层级(区级层级),申报标准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75分以上至90分)。

第三层级为规范层级(街道层级),申报标准为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通过集中整治,能够达到干净、整洁的目标(70分至75分)。

(说明:创卫评分标准为1000分,750分以上为国家暗访通过分值,本方案按比例将1000分压缩为100分)

2.考核和评分(满分100分)

示范街路和小区评定分数由三部分组成(按照三个层级进行加权,第一个层级正常得分,第二个层级得分乘0.9,第三个层级得分乘0.8)

第一部分为基础分(70分),由区住建、区爱卫办、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是检查各部门自行开展的日检周评实际运行情况;二是对申报的街路和小区,按照三个层级的相应标准进行实地考核、评分。

第二部分为评价分(15分),由抽调的住建(综合执法)、街道、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媒体等组成社会评价组,对示范街路和小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第三部分为奖励分(15分),一是区住建局作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对全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对于各部门领导重视、开展迅速、成效显著、上报信息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予以肯定的,给予通报表扬加分奖励;二是对于通过各部门、街道、社区整治实现街路和小区层级升级的(由第三层级升至第二层级,或由第二层级升至第一层级)给予通报表扬和加分奖励;三是各部门主要领导亲临现场,解决疑难问题,或投入资金解决问题的予以加分(详见《打造示范街区评分标准》),取得治理经验有推广价值的加分;四是街路管理通过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处罚,运用处罚手段和纳入监管诚信体系取得效果的加分;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创建,投身创卫工作的,对于宣传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的区给予加分;六是小区通过社区五级网格和区平台运行,解决小区内实际问题,区平合与社区五级网格和区直部门互相配合,运行良好,取得效果的加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一是指导创建活动。区政府可根据各部门需要及时进行指导,区住建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推进巡查管控。组建“门前三包”和社区网格管理监督员队伍,分路段和小区落实责任人,按照街道社区划分的网格区域路段进行巡查管控,对发现的沿街和小区两侧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静态停车、市场管理、病媒防治等问题进行说服整改,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门前三包”和社区网格管理监督员上报区指挥平合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由区政府组建由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形成“门前三包”监督员包路段、执法中队包片联合执法队伍攻坚的管控格局。

(二)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开展日检周评。由区政府明确专门部门进行日检周评,从发现受理率、及时结案率、回访满意率等方面推进考评工作,对工作主动、创新带动取得成绩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迟缓的及时进行督促;对于推诿塞责的,要追究责任。二是定期考核通报。各部门每周一向区住建局上报信息。区住建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区创建工作和组织开展日检周评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住建局汇报。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引导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特别是加大示范街路、小区创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争做市容环境的遵守者、维护者。及时反映创建工作中的发现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建保障推动。将“打造示范街区、建立长效机制”与党建千千结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发挥党建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打造示范街区 建立长效机制”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做好“创建示范街区”各项工作,成立新邱区“创建示范街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新邱区“创建示范街区”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新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 赵会良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跃民  新邱区住建局局长

          许庆东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新邱区卫健局副局长、区爱卫办主任

          成耀鑫  新邱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静芳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邱区住建局副局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李跃民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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