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三无人员”养老的建议》(41号)答复

日期: 2021-04-08 浏览量:161 来源:新邱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杨静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无人员”养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三无人员(特困人员)73人。其中,农村三无人员(特困人员)36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26人);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人员)37人,(分散供养37人,其中新发屯街道19人,长营子镇5人,街基13人)。

我区农村三无人员(特困人员)有自理能力或有监护人照料的自愿分散供养的可进行分散供养,不能自理或无监护人照料的由长营子镇政府送至长营子敬老院(委托老年服务中心经营)进行养老;城市三无人员有自理能力或有监护人照料的自愿分散供养的可进行分散供养,不能自理、无监护人照料或自愿集中供养的可由区民政局与市福利院沟通送至市福利院集中供养,极特殊原因无法送至市福利院的,由区民政局帮助街道沟通协调送至我区养老机构帮助其解决养老问题,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通过救助的方式解决入住养老院费用的问题。

目前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已全部取消,按上级文件要求,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人员已退回到新邱区就业局。



新邱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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