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22 浏览量:106 来源: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原始凭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完善财政补贴发放程序。积极主动协调民政、三资、农服中心等部门完善惠农补贴基础信息,做好“一卡通”惠民资金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农村低保生活补助费、电价、取暖费及一次性补贴,特困人员供养,耕地地力保护及玉米大豆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全年预计发放金额1050万元,把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做好统计工作。
(五)负责镇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公共服务。
(六)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七)积极支持发展生产,开辟财源,大大增加财政收入和协调税务部门做好我镇税收征缴工作。
(八)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党委办公室、防保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机关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026万元。(其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含: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上升幅度为33%,上升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专用车辆。
三、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0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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