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1 浏览量:414 来源:新邱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资料准备
1.申请书:县区学校、幼儿园申请校车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乘车人数、校车数量、运行路线、发车时间等。
2.校车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4.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校车运行方案。(含有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注:运行路线合理性由交警、交通运输局部门审定)
7.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证明材料。
二、运转审批程序
1.校车服务提供者带学校、幼儿园使用校车申请书、校车车辆信息、《阜新市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无市政府盖章项)学校盖章,送到县区教育局。
2.县区教育局依据学籍、学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为确需配备校车的,在申请书、许可审批表上签批意见(同意,正常运转程序,不同意,提出意见说明),加盖教育部门公章,送达所属政府部门审批。
3.政府依据管理职能签署意见(同意,正常运转程序,不同意,提出意见说明)。分别报送县区交通运输、交警队相关科室(县区无相关部门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市交警支队)。(校车提供者为公司运营的由公司准备资料。个人校车要以校车管理办公室名义提供。备注:校车管理办依政府确定的是政府管理的,政府报送资料。政府确定县区教育局为管理办公室职能的教育局报送资料)。
(同时准备:
1.对车辆上牌照。
2.校车驾驶员: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证件及复印件
3.随车照管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审批确定后要参加教育培训)。
4.校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校车保险单,座位险额不少于50万元)。
4.交通运输部门受理后5-7个工作日进行回复意见。
5.交警部门受理后5-7个工作日进行回复意见。
6.校车提供者按照回复意见进行程序运转。
三、纳入安全管理平台
政府待审批结束后及时将所审批校车要纳入县区政府公车管理平台(安装GPS、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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