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3-22 浏览量:420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情况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各部门进驻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及政务服务。

(八)、承担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政务服务大厅处在面对和服务企业、群众第一线,是与民生靠得最紧、与群众贴得最近的部门。加速迈向“四个一流”,要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全力打造“一流设施”。根据本区特点,区营商局不断推进“一局五中心”建设, 下设一个新邱区行政服务中心及五个分中心,分别为人社服务中心、司法服务中心、长营子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初,按照《阜新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区营商局对大厅进行重新改造装修,将一楼全部设为服务大厅,现有服务面积为693平方米,设立窗口26个,划分为商事登记、社保专区和不动产登记中心3个专区及6个综合窗口,所有窗口均为电脑自动控时电子显示装置(led屏)。4个工作人员休息室、1个文件暂存室、2个更衣室、1个中央服务导台、还设有到大厅办事人员的休息区和便民写字台以及独立的营商会客区和自助区。为保证应急和消防畅通,设有双向的人员通道;单摄像头、全景摄像头及烟雾报警设备,完善了安全监控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增设了志愿者服务站、自助电脑及打印机,电子工牌、外部屏幕,全部开始投入使用。

改造完成后,新邱区政务服务环境不仅在硬件设施上实现质的提升,软件服务上也实现了办事流程更优化,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新邱区最优政务服务环境打造增添新的引擎。

2、“一网通办”工作

加速迈向“四个一流”,要以“不见面审批”为目标,全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流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一网通办”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一网通办”的“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的“大提升”。近期,“一网通办”工作在高区长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重大突破,根据市营商局《关于“一网通办”工作情况的通报》,已连续两次取得第一名的骄人成绩。

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为100%。截止到2021年10月29日,“一网通办”考核指标为6项,分别是业务办件、辽事通、“好差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实办率。其中业务办件月平均办件量1000件以上,完成市任务指标;业务办件网上申报率99.98%,网上流转率36.59%,办件事项覆盖度26.09%;辽事通注册率47.78%;好差评事项覆盖度9.81%,部门覆盖度59.09%,渠道覆盖度66.67%,主动评价占比4.59%;电子证照自动生成种类13种,累计种类25种,大于20条种类占比42.10%,自动生成证照占比52.63%;电子印章部门覆盖度100%,调用使用率100.00%,实办率综合指标67.27%,列全市第一。

3、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加速迈向“四个一流”,要以“流程标准化”为支撑,全力打造“一流服务”。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手段,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自成立以来先后经过五次事项库梳理及录入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要求,不断优化组合,使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不涉及国家机密、民族政策等事项全部录入到大厅中,按照市政府要求大厅事项为100%。       

2021年按照市职转办《关于调整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组织区内各部门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进行及时动态调整,确认了773项事项承接情况;组织各单位做好不能承接事项“申请收回行政职权”工作。目前共有546项事项产生业务办件,已有213项开展容缺受理、791项开展无差别受理,一件事一次办43项(其中10项为单部门审批,33项为多部门联合审批,目前全市正在推进“我要办新生儿出生手续”联办联审的宣传推广工作),梳理全区惠企政策6条。对全区29个单位进行了信息化建设普查系统的录入。

2021年,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

加速迈向“四个一流”,要以压缩时限为切入点,全力打造“一流效率”。要强化服务职能转变,推动“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综合窗口”改革,全力打造高效政务环境,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办事效率及满意度。2021年,区营商局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实现“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力争实现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最便利、审批时限最短的优质营商环境。新邱区政务服务大厅增设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惠企政策、跨域通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出证6个窗口,由市人力资源公司培训上岗的6名工作人员已全部上岗。截至目前,新邱区已办理完毕3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4、政务服务驿站工作

新邱区在“党建引领一网五平台”的基础上,将政务服务平台延申到村、社区,结合我区自身特点将代办业务贯彻到基层群众中,目前繁荣社区和赵家沟村成为政务服务驿站的全市试点,48项职能落实到社区,居民可直接不出村(社区)直接办理各项事务。赵家沟村和繁荣社区为全市试点单位,基本的硬件安装和大厅设施已经完成,可受理低保办理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阜新市新邱区行政审批局牌子。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实有在职人员4人。本年人员无变化 。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3.91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5.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比上年减少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0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2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阜新市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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