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编办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3-22 浏览量:268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指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⑵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⑶负责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定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⑷拟定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⑸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协调全区各机关之间职责分工。

⑹拟定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⑻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本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综合统计工作。

⑼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⑽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举报受理工作。

⑾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编办

二、阜新市新邱区编办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43.66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8.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0.2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3.15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编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2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编办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阜新市新邱区编办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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