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22 浏览量:251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
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履行三项职能,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就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通过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加党委和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坚持不懈强化理论学习,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越筑越牢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政协的本质要求。四年来,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自觉以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广泛凝心聚力,推动新邱政协事业发展。
——政治站位更加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新邱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把政协工作置于区委正确领导下,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协商视察计划、重大事项等报请区委批准实施,切实做到了“区委有号召、政协有响应,区委有部署、政协有行动”。四年来,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政协工作16批次,落实区委部署开展议政协商会议7次、提供意见建议78件,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呈报调研视察报告32篇。
——理论学习持续深入。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学习为基础,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印发文件和提示单等形式来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围绕产业基地建设、民间文化产业、科技助力、生态林建设、为老服务等5篇调研报告完成成果转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累计解决民生实事10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修订了《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认真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计划》,统筹抓好机关干部学习、党内和党外委员学习。四年来,开展党组学习48次、常委会专题学习12次、党支部集体学习52次,专委会组织委员学习32次,常委班子成员参加省、市各级学习培训10批次。同时组织常委和机关干部分别赴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丹东大梨树党性教育基地、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市“三沟精神”党性教育基地、彰武治沙精神党性教育基地、新邱优秀历史文化展馆等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党组集中学、支部集体学、全体委员专题学、党员干部在线学和现场体验实地学等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教育引领政协机关干部和广大政协委员,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坚持助力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履职尽责成果更加丰硕
围绕中心献计献策,服务大局尽职尽责。常委会坚持把履职工作放到区委整体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聚焦经济发展协商、紧扣生态建设资政、围绕社会进步建言、抓住民生问题献计,确保了每个年度的重点调研视察计划高效完成,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提交了高质量的视察调研报告。
——倾力协商谋良策。我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共举行了3次全体会议协商、4次专题议政协商,13次常委会议协商、18次主席会议协商和2次重点发展规划实施前协商。以年度全体会议为统领,组织全体委员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分组讨论、审议报告等形式进行整体协商,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常委会议协商为常态,每年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召开专题常委会议,向区政府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等提出意见建议。以专题议政会议和主席会议为重点,围绕汇智聚力促发展、文旅产业促振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转型20年讲好新邱故事等议题开展重点协商,累计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百余件,特别是《关于深入推进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的建议》《打造新邱民间文化街的建议》《百年新邱优秀文化,七个方式展示的城区改造思路》等协商成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参政议政建真言。我们坚持把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先后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43次,形成各类调研视察报告和发言材料110余份。其中“推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 、“依托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全力推动新邱服务业发展”、 “实现垃圾分类,共筑美好家园”、“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20余篇大会发言,充分体现了委员们胸怀新邱发展大局、积极参政议政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百年矿山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形成的《科技创新驱动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开展综合治理创新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两篇调研报告分别被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和四次会议选为大会发言材料;2020年,撰写的《关于壮大新邱农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领导关注和批阅。我们连续四年关注脱贫攻坚工作,注重脱贫成果巩固,把产业脱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点视察内容,提出了一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年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我们主动聚焦农村产业致富,形成了《新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我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农民致富、农业振兴贡献政协智慧。
——民主监督促发展。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新机制、新方法,充分运用提案督办、反映社情民意、委员视察、监督性调研等形式,把民主监督贯穿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有效推动了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我们瞄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前店后厂、权责不匹配、信息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组织委员对《关于推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持续两年进行跟踪监督提出工作建议,提升了民主监督效果。委派46名区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对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公审、区检察院涉诉案件办理、区公安分局警风警纪、学校“阳光”分班和教育“双减”工作等实施民主监督,有效发挥了民主监督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提案“发声”出实招。四年来,共征集委员提案222件,立案206件,所有提案均已办复,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提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继研究制定了领导包案、委员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提案工作制度。工作中我们不断优化提案办理流程,探索出了政府班子成员包案、政府相关部门承办、政协主席督办、相关专委会促办、办理结果公开,具有新邱特色的提案办理新模式,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力度,提案办结率由八届政协的72.5%提高到96.2%,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区美化绿化、居民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食品药品监管、教育教学提质、民计民生保障等提案得到政府采纳并予以实施。
(3)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不断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创新引领发展、改革带来进步。常委会始终坚持“有为有位”的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政协履职有效途径,连续四年开展“汇智聚力,服务新邱”委员大走访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工作内容,形成了常规工作有提高,创新工作有突破的良好发展局面。
——创新政协工作思维。通过“系统化学习、目标化管理、制度化发力”的有效举措,促进了政协工作的理念更新、职责明晰、任务落实。通过全体委员培训和专门委员会专业化培训,促进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理念更新,更加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找准了坐标,做到了“没有调研不发言、没有价值不协商、没有新意不建议”。采用目标化管理方式,将年度重点协商计划和经常性工作进行目标分解,对标对表、人责合一,有效传导压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创新委员履职管理。我们以“委员大走访”工作为履职主线,经过不断总结探索,由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深化到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更加成熟完善的工作体系,实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并成为新邱政协委员履职品牌,被省政协《友报》头版报道,向全省政协系统推广新邱经验。我们开展委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常委会专题学习、组织新委员培训、专委会业务学习、网络推荐学习课题等方式,建立了完善的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我们积极应对新时代委员队伍管理新要求,率先实施委员述职制度和履职考核制度,制定了《新邱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量化考评办法》,对履职优秀的委员在年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积极的委员予以通报批评。我们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九届政协期间调整委员7批次,调出委员31人,其中劝退履职不积极委员5人,撤销委员资格1人,递补委员27人,有效提升了委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激励了委员间“赶、超、比、拼”的履职热情。
(4)坚持不断增强能力素质,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欲担重任,先强自身。过去的四年,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机关建设、专委会建设、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夯实履职根基,全面激发履职活力,切实提高了履职能力。
——机关效能建设逐年加强。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11项,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实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为抓好政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了政治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九项制度和规定,深入开展“千千结”互帮互促共建活动,夯实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优化机构职能为着力点,在全市城区中率先设立了秘书长职务,配强了班子力量,新组建了农业农村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和科技经济委员会,调整了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责,使专委会职能更明确、运行更顺畅。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点,积极向区委推荐干部交流任职,不断加强机关干部人员流动,政协机关平均年龄结构由51岁降至46岁。四年来,通过各项有力举措的精准实施,带动了政协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机关干部展现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浓厚氛围。2021年,区政协党建工作在全省政协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区政协机关被市委评为2018——2020年度精神文明单位。
——委员主体作用更加凸显。四年来,各位主席会议成员,带领各位常委和委员深入企业、镇村、街道社区,开展“大走访”工作170余次、参加人员达1800余人次。工作中,全体委员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查区情、访民意,认真听取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见、愿望和诉求,及时掌握了解实情,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了156篇有调查、有分析、有措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同时,不断创新委员履职载体,我市首家三级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挂牌成立,延伸了委员履职触角。组织委员开展“办一件实事”活动,实施绿化家乡行动,在区益民游园建设“委员林”;开展爱心助学,5名精准扶贫家庭学生中2人完成大学学业顺利就业;贯彻“六保、六稳”工作部署,以民间文化街为依托,发展“地摊经济”带动就业400余户;关心教育事业,为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学堂开展义务艺体课教学。四年来,全区政协委员向社会公益事业、灾区群众、社会弱势群体、新冠肺炎抗击一线等捐赠款物累计15.2万元,参加爱心公益服务活动300余人次,彰显了人民政协的为民情怀。组织谋划丰富多彩的委员活动,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四年来,先后成功举办了委员趣味运动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委员茶话会、庆祝建党100周年文化艺术品展等活动,活跃了委员生活,展现了委员风采。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个,无变化。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在职人员12人,其汇总财政拨款12人,无变化。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179.71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26.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6.19万元。
(二)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4万元。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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