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305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执行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四)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任免事宜;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统筹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本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和缴费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71.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1.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8.57万元,增长364.93%,主要原因:由区财政负责拨付2021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险

(二)支出总计571.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1.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48万元,资本性支出2.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8.57万元,增长364.93%,主要原因:由区财政负责拨付2021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8.57万元,增长364.93%,主要原因:拨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险。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21万元万元,占90.33%;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占0.41%;其他支出51.32万元,占8.9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7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费、托儿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未全额拨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7.43万元,主要是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1.1万元,主要是企业联络员补贴,年初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421.37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补贴,年初无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4.71万元,主要是清退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补贴,年初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基数调整。

4.其他支出,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51.31万元,主要是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年初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8万元,比上年增加43.66万元,增长164.62%,主要原因是拨付派遣人员工资保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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