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174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下级纪委(纪工委)等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8.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9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27.67万元,主要原因:去年收入有,上级拨付检察院转隶人员专项经费。

(二)支出总计308.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8.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6.72万元,主要原因:实际工作业务量下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72万元,降低15.53%,主要原因:实际工作业务量下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46.04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9万元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2.3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9.6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6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表

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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