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202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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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区委的决策部署、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市工会代表大会及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订全区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和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区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费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区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总工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1.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3万元,降低1.8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二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61.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3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万元,资本性支出5.6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13万元,降低1.8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二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万元,降低1.8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二是人员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项目无年初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3万元,占8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万元,占8.60%;卫生健康支出2.76万元,4.50%;住房保障支出3.94万元,6.4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51万元,主要是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8.81万元,主要是其他工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按年度实际工作追加经费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一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7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6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一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3.9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万元,比上年增加9.40万元,增长202.88%,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人文化宫维修及设备购置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单位评价情况。
(3)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新邱区总工会2021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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