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184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信访局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安排,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区信访工作开展。
(二)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进京、去省、到市上访群众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分流工作。负责民心网区长留言板、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
(三)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区领导同志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专项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信访工作。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八)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加强对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去省、到市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7.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7.18万元,降低39.37%,主要原因:一是驻京差旅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支出总计57.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2万元,资本性支出2.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7.18万元,降低39.37%,主要原因:一是驻京差旅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18万元,降低39.37%,主要原因:一是驻京差旅费减少;二是缩减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1.66万元,占2.90%;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占4.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万元,具体包括:
(1)信访事务50.2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办公经费、驻京差旅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8.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1.6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调整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2万元,比上年减少34.52万元,降低68.8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接访工作减少;二是应上级要求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表
主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邮编:123000 Email:xqzfb@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302210911号
辽ICP备202001286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3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62648 网站举报邮箱:xqzfb@126.com